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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农合中医优惠政策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06-26

 我院是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在我院享受《医疗保险证》“一证通”,不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本院就医的参保职工、居民等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起伏标准分别为500元、900元,比同级医院降低100元;住院参保职工费用报销比例比同级医院提高5%,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分别为90%95%。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治疗性中药院内制剂全部纳入报销补偿,其中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无自付比例。

在本院住院的参合农民住院补偿起伏线为300或500元与县级中医院起付线相同,比同级医院降低5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60-65%,其中针灸等51项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中药饮片和中医药费用(含院内制剂)在相应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同时,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20万元。

患特殊慢性病及特殊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经所在县区经办机构审核认定的,在我院门诊就医费用给与即时报销补偿。特殊慢性病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上的补偿比例为60%,当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5000元/人;特殊重大疾病起付线为200元,起伏线以上的补偿比例为70%,恶性肿瘤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殊病种全年累计封顶线为2万元;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白血病等特殊重大疾病全年累计封顶线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