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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中医院服务标准信息公开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0-28

医院服务标

  一、医院环境

  1.院内卫生整洁、无杂草和污物,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分开、定点堆放,及时清理。

  2.院内绿化合理布置、美观大方,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栽培、剪修等工作,保持花木常新。

  3.院内平面图、标牌醒目清楚,各种指示、标记规范、明显、准确,无损坏、污迹。

  4.院内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楼内、科室房间内无自行车摆放。

  5.病房、诊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干净无污迹,物品摆放整齐划一,床铺整洁,被服定期更换。

  6.水池、痰盂、污物桶、卫生间每日清刷,保持清洁,无污迹。

  7.诊疗区和病房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其他人员吸烟时,工作人员要主动劝阻。

  8.诊疗区、病房内安静、舒适,各项工作井然有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

 

  二、服务规范

  1.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佩带胸卡,符合医务人员仪容仪表整体要求。

  2.医务人员在接诊、查房、手术、处置病人、护理操作等工作时不得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3.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到食堂就餐,无出诊、咨询等特殊原因不得穿工作服到院外。

  4.门诊、病区主要服务项目、药品收费公示及时、准确。

  5.住院病人收费部分提供一日费用清单,出院时提供明细账单。

  6.医务人员语言文明、服务热情,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禁语。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诊断细心,治疗精心。

  8.以病人为中心,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方便病人就诊,落实首问负责制。

  9.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


  三、医德规范

 1.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医疗人员服务规范

 1.遵守医德规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医生职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或与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假报告。

 3.严格执行医疗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检查,不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负担。

 4.遵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红包与礼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危重病人抢救时,科主任必须到现场组织抢救,科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医师主持, 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和病历书写规范,及时向家属通报病情并做好详细记录。

 6.根据医院管理条例, 正确管理和使用医疗仪器、特殊药品。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 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

 7.未经批准不得利用业余时间行医,谋取私利。

 8.认真执行首院、首科、 首诊负责制,耐心听取病史,细心观察,认真检查,取得病人的信任和合作, 及时准确的纪录病历等医疗文件,切忌顶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