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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中医院工作规则信息公开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0-29

  济宁市中医院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主要思想.

   二、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三、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带头遵守国家法令心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五、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七、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八、讲究文明礼貌, 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第二章 廉洁行医制度


   一、不准对病人有亲疏、厚薄之分;

   二、不准向病人索取财物;

   三、不准收受病人的礼品;

   四、不准刁难,训斥,侮辱病人;

   五、不准直接向病人收取现金;

   六、不准借病人之名窃药为己有;

   七、不准随意提高医疗、药品收费标准;

   八、不准以次充好,销售伪劣药品;

   九、不准在医疗中弄虚作假,开假证明,假发票,以及、开人情方,收人情费;

   十、不准一切以医谋私的行为发生;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医院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医院院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 职能后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二、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工作会议, 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三、医院行政工作会议议事规则

   (一)医院行政工作由院长召集和主持。

   (二)需提交院长行政工作讨论的议题, 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好准备,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呈交院长确定议题。 未列入议题的事项, 会上不作讨论。

   (三)列入行政工作会议的议题, 需经应参会人员传阅酝酿后方可上会.

   (四)参加会议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六)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责任人. 医院办公室随时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四、其他事项

   (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凡涉及全院性重大问题的讨论意见或工作部署,由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科室贯彻落实,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对院长行政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做出的决议, 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允许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在行动和言论上要坚决按会议决议行事,不得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会议讨论时的不同意见.


第四章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布置安排本科人员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全灾害事故,防破坏工作

   二、认真执行本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岗位责任制,遵守各项劳动安全规定,做到以法治院,执行要逗硬,奖惩兑现。

   三、开展“四职”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临时工、病员、陪伴的安全教育,查禁赌博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四、各科室要管好本科所使用器械、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药品),落实专人管理,做好交接班,做到安全无事故。

   五、按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整改不安全隐患,本科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科室配合解决。

   六、及时掌握、发现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和闹事等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并协助党支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章 医疗收费制度 

   一、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二、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有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凡因院方责任需要退费者,应认真办理退费手续。

   三、病员出院,收费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四、病员住院期间,收费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

   五、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六、各项业务收入,必须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统一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收费,收费单据上经收费人员盖章,对于未盖章的单据以未收费论,各科室不得处理,否则造成漏收、应负赔偿责任。

   七、病人退费、凭原始凭证和退费单证退给现金。记帐病人退费只能在原始帐单上以红字冲减,不得退给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