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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医研究所2013年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04-03

 

一、济宁市中医研究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住所: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

宗旨: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业务范围: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承担中医中药的科研及教学工作。

法定代表人:王祥生

经费来源:差额拨款

开办资金:65.6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186号

二、济宁市中医研究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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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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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环城北路3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卫生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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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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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二)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

(三)承担中医中药的科研及教学工作。

第八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贴收入。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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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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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2008年3月18日党委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中医研究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医院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以新院区建设为中心),做好“五项工作”(学科建设、康复保健、制剂研发、按病种付费、信息化升级),实现“两个突破”(服务能力和业务收入双突破)的工作目标。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速推进新院区建设,圆满完成任务目标,相继完成了土地征用、规划建设设计优化调整、审计工作对接、各类招投标、院区围墙、临电、三通一平等各项工作,新院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奠基开工建设,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了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与党员干部廉政宣誓活动,并与15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廉洁自律公约。

(三)加强医疗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学习党十八大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了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严明纪律、提升执行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出台了窗口服务“十不准、十必须”等规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完成信息化升级工作

医院于年初启动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投资300多万元对现有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彻底改变医院信息化建设落后局面。新上HIS、LIS和电子病历系统,8月1日上线以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业务收入大幅提升。

(五)探索付费方式改革,打造“一口价”医院

为切实减轻百姓就医负担,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模式,医院选择20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畴。对400余名符合路径的患者实施按病种付费,为患者节省了医疗费用。

(六)更新诊疗设备,提升诊疗水平

医院积极利用社会资金,签约引进国际先进的64排CT设备,并于11月份投入使用。既增加了诊断项目,又提高了诊断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七)改革分配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制定并优化了我院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八)关注民生、情系群众

年初,开展了为城区出租车司机免费健康查体的“暖心行动”。同时外二科、肛肠科相继开展小儿疝气、痔疮各100例免费手术活动,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好评。

6月底,医院组织党员义诊队,前往安居街道十里铺村为当地群众免费义诊,并发放数千元药品。部分专家还专门前往安居街道建国前老党员家中,为他们进行健康查体,并赠送了慰问物品和部分常用药品。

(九)其他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我院被国家局确定为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投资1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二是科研工作获重大突破,所获奖项为历年之最;三是名医战略得以凸显,2人被评为省级名中医药专家,7人被评为市级名中医专家,新增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7个;四是制定《济宁市中医院质量控制考核办法》和《济宁市中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为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做准备;五是积极开展“优质护理示范病房”创建工作,内分泌科护理单元被评为全市第五批优质“示范病房”;六是大力推广中医传统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七是改善就医环境,对肿瘤科病房及未病中心进行了改造,为老病房楼安装了电梯,方便了病人就医;八是成立了宣传中心,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深入乡镇、社区义诊宣传,宣传工作走在了市直卫生系统前列;九是抽出专人研发制剂,新研发制剂品种7个,已进行申报。

二、存在的问题

医院虽有了快速发展,但在许多环节仍存在较多问题,目前院区空间小;人才梯次结构不尽合理;同时缺乏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多种医疗设备;科室发展不均衡的状况未能很好改变,限制了医院快速发展。

三、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医院围绕一个中心(以医疗质量为中心)、加强四个建设(新院区建设、内涵质量建设、特色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一个突破(业务收入突破一亿元),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一)加速推进新院建设工作

按照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要求,力争年底完成一期主体工程建设。

(二)启动“中医专家服务直通车”活动

要积极深入农户,设立绿色通道, 定点签约、减免相关费用,开展病种筛查,切实提高我院的社会知名度。

(三)加强医疗协作体建设

加强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技术协作,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总结经验,深化“一口价”付费方式改革

以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目标,打造“费用低、服务优、质量佳”的“一口价”平价医院服务品牌,全力推进“一口价”付费方式改革。

(五)提升急危重症服务能力建设

整合120、急诊、外科诊疗服务体系,建立快速急救绿色通道,做大做强外科系统,提升急危重症服务能力建设。

(六)成立关节、脊柱病微创治疗中心

力争2014年治疗中心收入力争突破1000万元。

(七)开展中医特色查体

推行个体化中医体质辨识,建立中医保健养生指导档案,创建中医健康查体服务品牌。

(八)成立康复科

探索集治疗、康复、养老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九)加强专科建设

强化现有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加速中医特色突出的妇科、肿瘤科、皮肤科、肛肠科等科室发展。

(十)加速人才储备

2014年争取引进30-50名本科生、硕博人才,引进2-3名医院急需的学科带头人,为医院建设发展储备人才。

四、济宁市中医研究所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实有编制数:5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陈凡范孝成傅辉郭文厂侯保珍李富华李红李敏李秀芹刘芳刘华珍刘培俊吕英品任鲁颖汪武生王超王均友魏邦明魏绍良肖皓明张华伟张晓雪王海龙张传霞

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2013年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济宁市中医研究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住所: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

宗旨: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业务范围: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承担中医中药的科研及教学工作。

法定代表人:王祥生

经费来源:差额拨款

开办资金:65.6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186号

二、济宁市中医研究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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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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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环城北路3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卫生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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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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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二)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

(三)承担中医中药的科研及教学工作。

第八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贴收入。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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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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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2008年3月18日党委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中医研究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医院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以新院区建设为中心),做好“五项工作”(学科建设、康复保健、制剂研发、按病种付费、信息化升级),实现“两个突破”(服务能力和业务收入双突破)的工作目标。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速推进新院区建设,圆满完成任务目标,相继完成了土地征用、规划建设设计优化调整、审计工作对接、各类招投标、院区围墙、临电、三通一平等各项工作,新院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奠基开工建设,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了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与党员干部廉政宣誓活动,并与15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廉洁自律公约。

(三)加强医疗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学习党十八大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了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严明纪律、提升执行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出台了窗口服务“十不准、十必须”等规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完成信息化升级工作

医院于年初启动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投资300多万元对现有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彻底改变医院信息化建设落后局面。新上HIS、LIS和电子病历系统,8月1日上线以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业务收入大幅提升。

(五)探索付费方式改革,打造“一口价”医院

为切实减轻百姓就医负担,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模式,医院选择20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畴。对400余名符合路径的患者实施按病种付费,为患者节省了医疗费用。

(六)更新诊疗设备,提升诊疗水平

医院积极利用社会资金,签约引进国际先进的64排CT设备,并于11月份投入使用。既增加了诊断项目,又提高了诊断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七)改革分配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制定并优化了我院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八)关注民生、情系群众

年初,开展了为城区出租车司机免费健康查体的“暖心行动”。同时外二科、肛肠科相继开展小儿疝气、痔疮各100例免费手术活动,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好评。

6月底,医院组织党员义诊队,前往安居街道十里铺村为当地群众免费义诊,并发放数千元药品。部分专家还专门前往安居街道建国前老党员家中,为他们进行健康查体,并赠送了慰问物品和部分常用药品。

(九)其他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我院被国家局确定为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投资1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二是科研工作获重大突破,所获奖项为历年之最;三是名医战略得以凸显,2人被评为省级名中医药专家,7人被评为市级名中医专家,新增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7个;四是制定《济宁市中医院质量控制考核办法》和《济宁市中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为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做准备;五是积极开展“优质护理示范病房”创建工作,内分泌科护理单元被评为全市第五批优质“示范病房”;六是大力推广中医传统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七是改善就医环境,对肿瘤科病房及未病中心进行了改造,为老病房楼安装了电梯,方便了病人就医;八是成立了宣传中心,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深入乡镇、社区义诊宣传,宣传工作走在了市直卫生系统前列;九是抽出专人研发制剂,新研发制剂品种7个,已进行申报。

二、存在的问题

医院虽有了快速发展,但在许多环节仍存在较多问题,目前院区空间小;人才梯次结构不尽合理;同时缺乏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多种医疗设备;科室发展不均衡的状况未能很好改变,限制了医院快速发展。

三、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医院围绕一个中心(以医疗质量为中心)、加强四个建设(新院区建设、内涵质量建设、特色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一个突破(业务收入突破一亿元),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一)加速推进新院建设工作

按照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要求,力争年底完成一期主体工程建设。

(二)启动“中医专家服务直通车”活动

要积极深入农户,设立绿色通道, 定点签约、减免相关费用,开展病种筛查,切实提高我院的社会知名度。

(三)加强医疗协作体建设

加强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技术协作,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总结经验,深化“一口价”付费方式改革

以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目标,打造“费用低、服务优、质量佳”的“一口价”平价医院服务品牌,全力推进“一口价”付费方式改革。

(五)提升急危重症服务能力建设

整合120、急诊、外科诊疗服务体系,建立快速急救绿色通道,做大做强外科系统,提升急危重症服务能力建设。

(六)成立关节、脊柱病微创治疗中心

力争2014年治疗中心收入力争突破1000万元。

(七)开展中医特色查体

推行个体化中医体质辨识,建立中医保健养生指导档案,创建中医健康查体服务品牌。

(八)成立康复科

探索集治疗、康复、养老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九)加强专科建设

强化现有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加速中医特色突出的妇科、肿瘤科、皮肤科、肛肠科等科室发展。

(十)加速人才储备

2014年争取引进30-50名本科生、硕博人才,引进2-3名医院急需的学科带头人,为医院建设发展储备人才。

四、济宁市中医研究所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中医研究所

实有编制数:5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陈凡范孝成傅辉郭文厂侯保珍李富华李红李敏李秀芹刘芳刘华珍刘培俊吕英品任鲁颖汪武生王超王均友魏邦明魏绍良肖皓明张华伟张晓雪王海龙张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