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济宁市中医院)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济宁市中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服务流程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07-11

 

一、入院服务流程:

1、病人住院前,病人或陪人可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立的住院票、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尽快给病人及陪人办理病陪人证。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做好入院宣教,详细介绍入院须知,同时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饮食原则、医生查房时间、呼叫器的使用、物品保管、防火防盗、住院期间不能外出、病室内不准吸烟等;介绍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4、重危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立即通知医师及护士长;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门诊大厅设有导医及志愿者服务台,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或提供轮椅、转运床护送患者,必要时可由志愿者全程导诊、陪检、办理入院手续;同时可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水、一次性纸杯、雨伞等物品。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常用服务地点)

①住院处(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医疗保险部内窗口6551912)

②医疗保险部(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北侧走廊向东6551933)

③导医台(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服务台6551990)

 

二、出院服务流程:

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4、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协助整理物品。

(常用服务地点)

①住院处(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医疗保险部内窗口6551912

②医疗保险部(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北侧走廊向东6551933)

 

三、转科服务流程:

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责任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常用服务地点)医院各住院病房。

 

四、转院服务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医师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常用服务地点)

①住院处(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医疗保险部内窗口6551912

②医疗保险部(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北侧走廊向东6551933)

 

五、急诊留观服务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72 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三)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 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8、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常用服务地点)

①收款处: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东侧北窗口6551912

②急症科:门诊综合楼1楼东走廊6551900(医生办)、6551820(护士站))

③导医台: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服务台655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