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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医院2018年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03-03

济宁市中医院2018年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一、济宁市中医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中医院

住所: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

宗旨: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业务范围:中医医疗、及西医适宜技术、护理;中医医学教学;中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法定代表人:王祥生

经费来源:差额拨款

开办资金:8391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证书号:12370800493950636B

 

二、济宁市中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二节  理事

第三节  理事长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六章  管理层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章  信息公开

第十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的组织和行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中医院。

第三条  本医院事业单位类型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  本医院设两个院区,地址分别是: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济宁市老运河南,安居镇二里半村东(2017年底投入使用)。

第五条  本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第六条  本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391万元。

第七条  本医院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第八条  本医院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中医医疗与护理;中医医学教学;中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在功能定位上主要包括:承担运用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技术防治疾病、保健、康复职责;承担开展中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职责;承担研究推广中医文献、秘方、民间验方,加工生产中药院内制剂职责;承担相关学术交流职责;承担全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带教、继续教育职责;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工作指导职责。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条  加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强化对本医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医院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应机制,有效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十一  坚持医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医院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未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提交理事会决策。

十二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医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管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配备。发挥本医院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履行把握选人用人条件、提出建议人选、组织推荐考察或公开选聘、研究任用、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十三  中共济宁市中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医院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医院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医院发展方向,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理事会、管理层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十四  医院党委由6人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党委书记由理事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为医院党委日常办事机构。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设置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人;设置共青团委员会,设团委书记1人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  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本医院第一届理事会;

(三)审核本医院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四)任命本医院理事长;

(五)委派本医院执行理事;

(六)对本医院按照程序产生的院长、职工理事进行备案;

(七)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本医院外部理事;

(八)选任本医院监事会主任;

(九)审定本医院推荐的职工监事;

(十)批准本医院理事会工作报告并监督运行;

(十一)审定本医院重大事项

(十二)编制对本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十三)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  医院设立理事会,是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医院理事会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  理事会由9名理事构成,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2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5名。首届理事会由举办单位负责组建,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医院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

理事会可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成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十  理事会职责:

(一)拟定和修订本医院章程;

(二)审定本医院发展规划、岗位设置方案、薪酬待遇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方案、职称晋升聘任方案、年度用工计划和方案、科研规划和科研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

(三)审定本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本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本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审议本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

(七)聘任(解聘)院长及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

(八)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本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薪酬管理办法;

(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十)编写和发布医院年度报告;

(十一)本医院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

(十二)决定医院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理事

第十   理事分执行理事、职工理事和外部理事。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本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由举办单位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

二十  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医疗卫生及相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二十一  执行理事、职工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外部理事在本医院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3届。

第二十  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理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  外部理事与履职有关的参会、出差等待遇,比照本医院理事会其他成员待遇执行。

第二十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并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本医院的财务状况;

(四)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五)对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

(六)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履行职责应得的报酬;

(七)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医院章程;

(二)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提出决策建议;

(三)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四)不得擅自公开本医院涉密信息;

(五)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六)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累计缺席1/3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  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

第二十  理事长、党委书记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配备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党委书记须为执行理事。理事长经核准登记为本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三十  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

(四)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十一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1名执行理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  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本医院章程规定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遇特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或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十  理事会会议程序:

()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

()在召开理事会会议七个工作日前,将讨论议题送达所有理事酝酿。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时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可由理事长委托的理事召集和主持会议。

()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理事会作出决议时采取记名方式票决制,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理事会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包括:()业务发展规划;()重大业务活动计划;()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人员配置标准等;()3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财务事项;()3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施;()章程修改;()其他重大事项等。

()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理事应当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医院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  研究涉及医院职工利益的有关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履行相关程序后理事会方可批准或作出决议。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理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关于会议程序进展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的议题、理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每项议题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会议列席人名单;

()与会理事提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  理事会设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工作由院办公室承担,负责理事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督办,承担会议通知、信息资料收集整理、配合监事会与医院内部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监事会对医院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六章  管理层

第三十  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聘任制,聘期不超过本届理事会任期。

第三十  院长由理事长根据举办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或公开选聘,理事会表决、聘任,报举办单位备案。管理层其他人员由举办单位党组织研究,院长提名,理事会表决、聘任。

第三十  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执行理事会决议;

()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中层管理人员;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十  院长职责

()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工作;

()主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

()组织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负责医院人事、财务、资产等日常管理;

()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承担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章监事会

四十一  医院设立监事会,为医院内部监督机构。

四十二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

第四十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由举办单位在监事中选任;监事会主任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1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职工监事1名,由本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荐,经举办单位审定后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产生。职工监事一般要兼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或者从医院纪检监察、审计专职人员中经职代会推荐产生。

外部监事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从外部监事库中选派。

第四十  监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监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  终止监事资格的情形、出现空缺填补程序,比照第五章第二节理事的第二十条、二十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  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理事会决策和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本医院财务资产、运营进行监督;

(三)对本医院理事会及管理层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四)履行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可以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并跟踪关注医院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对理事、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四十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召集临时监事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任或其委托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三)监事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四)监事会定期向举办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报告工作;

 (五)监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监事确认符合会议事实后,由监事会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作为重要档案材料妥善保管。

第四十  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一致。监事任期届满,外部监事不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  外部监事与履职有关的参会、出差等待遇,比照外部理事待遇执行。

第八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十  本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五十一  医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五十二  本医院执行国家统一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第五十  本医院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五十  本医院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字201724号)执行。

第五十  本医院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  理事会换届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章  信息公开

第五十  本医院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医院章程;

(二)本医院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医院年度报告;

(四)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五)年度财务报告;

(六)理事会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十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五十  本医院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五十  本医院提议解散,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六十  本医院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六十一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六十二  本医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六十  本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  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  本章程经2017122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六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医院理事会。

第六十  本章程自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中医院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8年,医院在市卫计委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建带院建,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重点,团结全院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开拓创新,聚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管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等工作,全力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医院全年完成业务总收入1.49亿元,增长4.86%;年门诊诊疗24.42万人次,门诊人均费用258.29元;年出院人数1.07万人次,出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7868.85元,平均住院时间为12.26日。年手术例数1227例,每百元卫生材料消耗占比8.96%(含药品收入),年西成药占比26.85%。

一、2018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强化理论学习,团结廉政,决策民主

注重加强医院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以十九大精神为核心,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积极参加省市两级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均取得优异成绩。

院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医院改革和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班子成员之间思想上注重交流、工作上多沟通、决策上多商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聚合力,严于律己、尽职尽责,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为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院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一切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工作,均先经医院管理层研究通过后,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决策通过方可实施。同时采取院周会、公开栏、医院网站等各种措施对医院人事招聘、招标采购等“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院内公开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依法依规实施。

(二)深化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医院党建工作

1、突出加强政治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市委、委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各项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一次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内生活。

2、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积极组织医院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引向深入。二是全面加强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今年对医院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了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三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每月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专题调研。四是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庆祝建党97周年“五个一”活动、集中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组织党员干部到帮扶联系村及社区开展义诊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到金乡羊山鲁西南战役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等。五是充分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重点加强组织及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组建临床党组织和行政后勤党总支2个党总支,增设一个老干部党支部;增设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配备党务专职和纪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支部、科室,落实到人。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风险较高岗位的科主任进行了廉政谈心谈话及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组织全院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全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重点工作目标

1、全力推进新院建设、启用工作。新院建设是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医院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按工程总计划时间节点配合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推进整体工程建设,并于8月26日正式运营。其他后续建设批复手续、招标工作相继有序进行。

2、完成中医专家服务直通车和“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工作。今年累计下乡义诊20余次,培训全市全科医师118人;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宣讲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共计20余次;深入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各科轮流到包保的刘集、杜屯、西正桥义诊服务,得到当地百姓的好评。

(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举措

1、医联体建设实现新进展。经报市卫计委批准,今年我院与经开区妇幼保健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在经开区设立分院,全面托管疃里中心卫生院新挑河分院,联合建设经开区妇幼保健院,分院于2018年10月16日正式开诊,目前正在稳定运行。

2、全面实施财务预算管理。今年我院率先在系统中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了以预算管理委员会负总责、理事会监督、财务科具体负责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促进医院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3、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今年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细致的实地盘点清查,总计清查固定资产8200余件,共价值9000余万元,其中待报废1000余件,总价值3000余万元。

4、严格落实药品“两票制”。医院严格进行自查,按照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115种药品分两批退还。

5、加强重点专科、优势病种与临床路径工作管理。督导推拿科、脑病科、康复科三个山东省中医药“十三五”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专科建设进度。重点加强医院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的管理工作,医院住院病人的临床路径入径率达50%以上,完成率72%。

(五)强化医院管理,提升内涵建设

1、开展“正风肃纪,规范服务”大整顿活动。深入自查,梳理问题,对能够完成的问题当场整改,当场无法完成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销号整改。全年下发通报6次,对10个科室、14人进行通报处理。通过集中教育整顿,医院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2、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科主任夜查房工作,全年安排夜查房230余次。每周1次定期检查科室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立查立改。今年还开展护理单元护士长助理竞聘活动,选拔出9名护理骨干充实医院护理队伍。

3、拓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诊疗服务能力。首次开展心脑血管介入术、支架植入术、脑梗塞动脉溶栓术,椎间孔镜术、三叉神经微血管减压术等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外科系统技术能力。

4、持续发挥中医药优势带动作用。拓展中医诊疗项目,开展双心同治治疗支架后遗症、应用虫类活血化瘀药治疗糖尿病肾病蛋白尿,中医脐疗、热敏灸等广泛应用于临床;各科护理单元优化中医护理方案,筛选中医护理技术21项,年临床累积应用15万余人次。

5、不断提高制剂生产和临床应用能力。制剂研发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治疗糖尿病足特效院内制剂“蛸红敛疮油”申报成功,目前已有多家外省医院前来考察,临床使用前景良好;骨科、肿瘤科、皮肤科、肛肠科、周围血管病科试生产的外用膏剂及酊剂成功投入临床使用,与老年血管病医院合作的合剂进入试生产阶段。

6、强化医院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全年累计购置各类医疗设备38台件,价值559.81万元,包括全脊柱内窥镜系统、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呼吸机等;全年新增加合理用药、抗生素管理、处方点评、院感等信息系统,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软”实力。

7、高度重视非医疗安全生产工作。年初与各科室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水电管线、消防安全、电梯、锅炉的巡查。对重点消防部位增加80多具灭火器,安装烟感器420个,改造整理电气线路近3500米。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及灭火演练。

(六)提升科研教学水平,加速人才培养步伐

1、顺利通过山东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评审。今年7月份通过了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济宁市中医院的评审并已挂牌。

2、科研、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今年累计获山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三等奖3项,外出参加学术会议80余人次,发表各类论文75 篇;遴选20名人员担任济宁医学院的兼职教师,并邀请济宁医学院的专家现场指导教学查房,集体备课等临床教学活动,临床教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为提升临床业务能力,今年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北京中医医院、上海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省内外知名三甲医院进修培训,完成医疗、护理共102人的培训工作。

(七)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宣扬中医药文化

1、成功举办了5个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先后邀请北京、天津、南京等国内知名中医专家来院进行讲座,成立了石学敏院士工作站,和山东针灸学会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成功承办济宁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竞赛、全市中医药法技能大赛和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市级选拔赛。

3、开展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培训医师700余人;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宣讲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共计20余次,共计培训2000余人次。

4、开展“承国粹、展风采”大赛,表演太极扇、八段锦等中医传统养生节目,向在院患者传播中医知识,弘扬传统文化。

(八)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1、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主流价值。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其中,针灸科副主任医师李书耀同志在旅游途中救治心脏病突发老人,被市文明办推荐参与山东好人之星评选活动;院志愿服务站护士张春岭多次护送患阿兹海默症的迷路老人回家,在济宁新闻、济宁日报、大众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2、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是抽调年轻骨干力量,专职负责医院“路长制”路段和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二是改善医院服务设施,新建卫生间无障碍设施60余套,门诊楼前改建坡道100平方米,整修铺设院区道路约8000平方米,改造收费处、西药房50平方米,清掏化粪池200余车,更换纱窗230个,停车位画线4000余米。三是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导医台开展义务导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就诊患者提供各类设施,方便群众就医。同时多次组织精干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存在不足

2018年的工作中,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一定的不足。

(一)党建工作的深入程度不够,极少数支部党务工作者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平衡,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二)医院科室发展不平衡,整体工作量增幅不大;西医工作薄弱、外科系统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高层次人才仍有欠缺,信息化建设仍不完善,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三、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深化做好新形势医院党建工作。

(二)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全力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做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三)以评促建,严格按照三级医院建设最新标准,全力以赴做好“三甲”复审迎评促建工作。

(四)着力保障经开区分院正常运营,完成康复医院合作运营工作。

(五)加大医院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力度,继续引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同时加强本院中青年人才培养,提高医院业务人员专业素养;完善和强化医院学科建设,加速建设重点学科,提升医院整体能力水平。

(六)继续推进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深入开发 “蛸红敛疮油”等院内制剂;全面加强与北京中日友好医院技术合作,大力开展慢性闭塞病变(CTO)等高难度介入手术。

(七)继续推进医院技术协作成果,加深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广安门医院、上海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国内一流医疗机构合作力度,提高医院综合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八)持续加强医院基础建设,改造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病房卫生间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2018年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进取、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医院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奋进的结果,更是市卫计委党委正确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的工作开展,更需要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医院班子成员及全院干部职工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部署要求,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继续深化医院发展,全面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健康济宁努力奋斗。

 

四、济宁市中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中医院

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务部、质量控制部、科教部、护理部、门诊部、医疗保险部、总务部信息部、经济管理部、医疗设备部、医疗安全部、保卫部16个内部管理机构

编制数:760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王志同魏新记王祥生魏长志时以营杜炳会屈岭陈翠美吴德广杨韶华宋培瑚曹务礼寇天芹骆彤付宝光戴淑香郑峰柳青王信陈明刘三运于春军杨桂菊杨微微尹建怀成敏锐齐开春王乐荣张存华张林新姜雪梅刘乃彬骆荣晖杨兴文李书耀刘文莉陈继兰李萍祝亮美田梅杨文娟龙园园王英华曹爱国王秀珍吴玉娥杨扬周金爱张雪菊程爱军马秀连张云张艳梅陶鸿飞黄慧刘忠刘会芳唐庆芝张长坡徐琳刘志华孔娟陈杰苏红亮姜彬周俊英韩明王娟王德俊李庆丽王芳刘慧敏王梅生曹艳华刘爱华崔本亮吴国清于志强王静张爱民李淑伟程志峰任广荣周建炜张青梅王祥伟李继梅陈兴珍聂宁魏伟马莉郑文婧汪洋张莉祝兰英李雁南谢京蕊王广梅王秀丽丛恒胜冯淑娟周秀荣薛青吴雪梅潘烨李霞高艳云丁丽孔静刘圣艳王刚黄德莲姜素霞邵东海郭晓玲阮明军尉希超刘长伟庞秀王月卿朱志扬王建明曲争艳王广华纪晨晖王碧辉王静赵士梅吕冬梅刘利田素青刘步斋王伟秋王明玉贾留顺崔磊郑宏鼎孔祥民冯彦君吕培敬辛衍代孙建军王艳芹张凤莉李海英张百名杜娟马国华王冬霞万全增杜昆顾龙岳焕知王国华仲耸马青滑娟赵燕燕李鹏宋永红侯宇辉程娜娜卢加庆王海宇王冉李营梁湘辉张宝娟率中泰孙娜张玉修马刚赵鹏孟宪华王璇李召彬韩萍宋观波张宁赵继伟徐福荣常敏刘毓松田冉孔浩辛显波孙文静张盼刘西董彬张倩王锐周晓妍綦梅伶宋丽娟郭江涛刘小娟李连会王璐李洪翠宋宪波郭新肖明辉卞飞程灿灿杜丽丽张中会杨鹏李保君赵开拓陈金虹蔡懂伊万里朱青孔艳王维兵毕士臣李峰张长红宋霞王强刘成田陈金霞李阳成岳珊珊周玮王坤祥张冬丽马庆松杨露露卜小涵李敏姚婕孙仲伟张晓彤张向辉刘丹丹陈志远孙秀梅王腾王建峰贾旭东杜科伟李盼张丹丹唐丽丽孙逊楚医峰马允允王琳王仃仃张西青王秀丽颜琳杨洪波付玉凤邹永艳宋宁宁曹荣龙王志文党琳琳孔贞贞李冬冬郭庆丽禹小波赵鑫李新周佩佩付文娜许志刚钱明一王燕停臧东青张利鸣石礼廷姬昂徐聪刘林清王科李严张晴晴曹明慧何忠维王素敏李鑫承王跃辉饶胜会代永辉刘溪溪姜英何惠瑾段义芸冯昕时吉强万鑫任琳琳张珊珊吕四强魏洪美龙彦杉仝靖居亚会张晓倩赵稳赵玉洁李媛姝邵尚莉李少娴王丽丽张新国胡海星郝敬年季凡飞李军张凤嵩王行芝李鹏张艳敬吕坤瑞周建刘树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