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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05-06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及周边地区卫生中医药事业均衡发展、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院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1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33号)精神,组建“济宁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并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统筹整合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建立以济宁市中医院为主体、各有关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镇(街道)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中医医疗联合体。医联体以医疗业务统筹管理为重点,最大程度的发挥中医医疗卫生资源效益。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济宁市中医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医疗机构联动发展,整体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二)提升各县市区、镇(街道)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管理模式

以济宁市中医院为主体单位,有关县市区、镇(街道)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建立中医医疗联合体。医联体成员单位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法人不变、产权归属不变、法律责任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监管机制不变。在成员单位可加挂“济宁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的牌子。

(一)实施人员上下流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建立医联体内部人员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卫生技术人员上下流动。主体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聘任中高级职称前到医联体成员单位服务。主体单位组建若干个专家服务团队,根据需要,到成员单位开展专家坐诊、会诊、手术示教、教学查房等帮扶服务。成员单位制定计划,定期选派具备培养潜质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主体单位进修、轮训,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

(二)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拓宽基层服务项目

医联体主体单位在充分调查了解成员单位医疗技术服务现状的基础上,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推广为手段,从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出发,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为重点,科学合理选择适合基层实际的适宜技术,加强疾病筛查、急诊急救、诊疗规范、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应用,突出基层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扶持特色专科建设。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成员单位内部调剂使用,以期形成制剂品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三)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医联体主体单位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势,补齐成员单位医疗资源短板,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医联体主体单位成立远程会诊中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消毒监测等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和流程,解决基层医疗单位因医疗资源配置不足造成的不规范、不达标问题。

(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建立多渠道业务培训途径,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一批擅长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医务人员。主体单位定期安排资深专家定期到成员单位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不断巩固基本技能。医联体主体单位将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列入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对象,成员单位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医务人员参加,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通过专题培训、在职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研方法指导、联合申报科研课题等多种方式提高成员医院的教学、科研水平。通过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结对互助,推动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形成合理学术梯队结构,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五)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医联体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双向转诊流程。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合理、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细则。成员单位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主体单位,主体单位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成员单位。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建立双方联系人制度,提供“一站式”转诊服务。

(六)定期组织指导考核,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主体单位将医院管理考核延伸到成员单位。主体单位组建医疗、护理、院感、医技、药剂等方面的专家组,指导成员单位规范操作、规范运行、规范管理。主体单位定期对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指导成员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帮助成员单位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优化医疗服务工作流程,整体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综合管理水平。

四、工作流程及方式

(一)签订合作协议。主体单位与每个成员单位协商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见附件)

(二)健全沟通机制。医联体主体单位成立医联体办公室,挂靠医务部(0537-6551909),具体负责医联体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间专家下派、人员进修、双向转诊等业务工作。

确定服务内容。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主体单位落实下派人员,并制定下派人员管理规定,协商确定下派人员待遇。下派人员根据协议在成员单位开展坐诊、查房、业务培训等诊疗活动。医联体间开展双向转诊工作,成员单位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主体单位,转诊前通过医联体办公室确定接诊科室,由接诊科室负责患者后续诊治工作,患者病情稳定后,主体单位再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成员单位继续治疗。医联体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项目。

)全面组织实施。根据协议内容,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人员调配、技术推广、资源共享、业务培训、双向转诊、指导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推进医疗联合体管理,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国务院提出的深化医改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此,济宁市中医院成立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进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医联体管理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人员调配、技术推广、资源共享、业务培训、双向转诊、指导考核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分工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合作协议,做好宣传发动,加强与上级主体单位的沟通与配合,积极参与主体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医疗联合体定期进行调度、检查、总结,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济宁市中医院

2020511

 

 

济宁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济宁市中医院      

乙方: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甲乙双方自愿组建成立医联体单位,按照医联体内的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主体平等、自愿结对、互惠双赢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携手发展、共同进步。

二、甲乙双方以发挥特色优势,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全面提高诊疗技术能力,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

三、甲乙双方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以合作为纽带,整合管理、技术、服务等业务,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四、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各自设立医联体办公室,采取独立运营、密切协作、统一管理、综合考评的运行机制。

五、甲乙双方制定双向转诊流程,乙方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或疑难病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乙方。

六、甲乙双方建立资源共享、远程会诊、预约诊疗机制,乙方将无法开展的检查项目转到甲方完成,并建立查询便捷通道。

七、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手术、会诊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八、甲方将医院管理考核延伸到乙方,定期到乙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指导乙方进行整改提高。

九、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进修、专业技术培训和观摩,举办学术交流、专家讲课时,及时通知乙方参加。

十、甲方向乙方推广安全、有效、规范的适宜技术,扶持乙方特色专科建设,协助乙方开展专科特色疗法。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有效期为3年,协议到期后根据工作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