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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赴市中医院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05-26

      5月25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委主任委员、二级巡视员张弢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到济宁市中医院进行专题调研。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市中医院院长王祥生,市中医院党委书记胡继民等领导陪同调研。


      检查组实地考察了医院门诊大厅、中药房、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针灸推拿科门诊等区域,详细了解了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实施、中医药优势专科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田野就济宁市贯彻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做了情况介绍,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市中医院院长王祥生就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以及市中医院落实“一法一条例”,通过传承创新、不断推动中医药事业和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他表示,用法治力量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既要完善制度,又要落实制度。下一步,卫生健康系统将认真落实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工作,支持市中医院建设,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使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持续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医药工作。



      检查组对济宁市中医院中医药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市中医院要切实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中医药优势,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瑰宝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张弢指出,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要高度重视贯彻“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继续加大宣传氛围,努力营造浓厚中医药氛围;要尤其关注市中医院的建设事业发展,着力解决医院面临的各项问题。

      近年来,济宁市中医院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并注重中医药传承创新,以后要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氛围,加大国家级、省级特色专科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