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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字体: 】 发布时间:2024-09-25

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智慧教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宁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E座7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10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DND-HW-20240912

3、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为扎实稳妥推进医院“二段式”教学实施,提高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完善医院教学条件保障和教学措施。结合医院实际,教室内需配备智慧黑板、讲桌、专业音响、调音台、录播系统等设备设施,教师办公室及教研室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总预算金额:23万元。

7、采购人:西苑医院济宁医院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537-6551979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火炬南路100号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宁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付经理   联系电话:13405375036  13953707099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E座706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2.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山东企业)等网站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091730分前(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山东宁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E座706室)

3.获取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文件,望各供应商及时获取,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或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4.文件售价:300/份

5.报名:请将上述资格要求中所具备的加盖公章的资格证件扫描件发送至sdndxmgl@163.com报名或现场报名(扫描件或现场报名资料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并及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101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火炬南路100号,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科研楼10楼10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西苑医院济宁医院官网发布。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