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自10月7日开始(10月7日开始线上预约同步调整)诊察费调整为如下标准: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112000001
普通门诊
诊察费
指医护人员提供
(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次
3
112000002
专家门诊
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
提供(技术劳务)的
诊疗服务
112000002a
副主任医师
15
112000002b
主任医师
20
济宁市中医院
2023.10.06
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的公示.docx